发布时间:
2024-11-28 14:55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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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通财规〔2021〕954号)文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将财政评价结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并依法予以公开。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对2023年度实施的部分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10月,我局选取10个重点项目进行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财政资金共计12831.25万元,涵盖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经资料收集、现场调研及专家评价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汇总,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5个项目评价等级为“良”,2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中”,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差”。
(一)辽河镇米家村嘎查村集体经济设施农业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辽河镇,支付资金105.04万元,评价结果为优。资金用途: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和发展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为市场提供丰富的无公害蔬菜、水果,辽河镇米家村新建暖棚3栋,建筑面积共计6460.74平方米,室外管网126.54米。该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运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
(二)河西片区、城北片区产城融合规划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支付资金119.99万元,评价结果为优。资金用途: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采购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片区、城北片区产城融合规划服务,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运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
(三)液流储能电池项目厂房装修改造费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支付资金200.00万元,评价结果为良。资金用途:内蒙古蒙东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液流储能电池项目标准厂房进行改造,通过投资核验后,由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其给予一定的厂房装修改造补贴。建设内容为开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13#、14#生产车间,铺装环氧树脂地面,安装单玻镁岩棉金属壁板墙面、单玻镁岩棉金属板天棚、门窗、金属栏杆、室内强电工程、火灾报警、通风排烟、消防喷淋等工程。
(四)新城街道部门整体支出:项目主管部门为新城街道办事处,支付资金1684.86万元,评价结果为良。资金用途:保证新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正常运转及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残疾人温馨家园改造、创城氛围营造、各社区政务网专线费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美瑞龙源小区电梯检测费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等。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资金2255.13万元,评价结果为良。资金用途: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权益,各级财政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根据2023年实际参保人数,按时间节点,足额拨付资金。
(六)辖区环境卫生作业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河西街道办事处,支付资金265.53万元,评价结果为良。资金用途:河西街道辖区(创业大道以西、通霍铁路以东、兴工大街以南、303线以北)环境卫生作业。主要内容:街路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冬季除冰清雪及小广告清理等。该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运用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考核、定性分析。
(七)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供热主管网工程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高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支付资金564.36万元,评价结果为良。资金用途:为解决冬季采暖用热问题,启动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供热主管网工程,新建高温水管网总长4404米,2座阀门井室及附属设施,破拆及恢复市政沥青、方砖、综合绿化区约8730平方米,市政边石50延米等工程。
(八)双庙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盛世华府一期):项目主管部门为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支付资金5700.00万元,评价结果为中。资金用途:开发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双庙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采用异地集中安置,安置小区为盛世华府小区一期。盛世华府小区一期项目由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此项目分年度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截止2023年12月,预算执行率达100%。
(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辽河镇、滨河街道、河西街道、新城街道及电厂街道办事处,支付资金25.66万元,评价结果为中。资金用途: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移交镇村、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后,国有企业不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由中央财政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管理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十)兰炭锅炉项目(原煤散烧污染防治):项目主管部门为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支付资金650.00万元,评价结果为差。资金用途:将城边村、老旧平房区现有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炉具改造为兰炭专用炉具,按照一户籍、一供暖住房、一套炉具的方式,购买及安装环保炉具。截止2024年8月30日,采购炉具2219台,已安装1028台,剩余1191台仍未安装。对于未安装炉具,应回收统一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进行处置,并扣减供货方部分合同款做为剩余炉具的安装费。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管理方面。对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编制水平的科学化及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细化,绩效监控认识程度不足,预算执行监管仍需加强。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不高,自评报告内容仍需完善细化。
(二)管理制度方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供热主管网工程、双庙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盛世华府一期):档案资料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兰炭锅炉项目(原煤散烧污染防治):立项程序不规范,项目质量、制度执行率、项目质量达标率低,档案管理不规范,未能对炉具安装后出现的衍生问题进行反应、整改,未能对安装完毕后污染防治效果进行监测。
(三)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进度迟缓,资金执行率低。双庙子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盛世华府一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项目运营期延后,整体收益时限延缓。政府采购项目(嘎查村集体经济设施农业、辖区环境卫生作业、河西片区及城北片区产城融合规划项目),中标价与预算价差额较小,资金节约率较低;部分项目截止合同约定时间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整改反馈情况
针对此次财政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已向被评价单位送达《关于反馈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通经技财字〔2024〕159号)文件,将评价报告向被评价的11个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深入查找原因,反馈各项目整改报告,落实整改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深刻认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资金节约率,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绩效管理及资金管理水平。
(二)完善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预算部门在绩效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据部门重点工作及资金使用方向,完善项目实施中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的档案管理、资金监管及验收流程,注重绩效跟踪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台账登记。
(三)突出结果运用。强化结果应用,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全流程管理财政资金,在预算资金下达、拨付、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及监控,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绩效结果约束力。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项目支出的管理问题,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核定下一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