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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家政养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3 11:23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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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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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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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经技商务发〔2024160

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家政养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请、评审团队联合复核程序,现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家政养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1213日至1217日。相应的资金将按照规定流程予以拨付与监管。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参评单位综合得分表.xls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