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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发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1-09 09:46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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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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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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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用人单位需求,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开发区2025年度就业见习计划招募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定就业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招募见习人员。

二、申报条件

()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重点向我区发展的优势产业、规模大、效益好的优质企业征集岗位。

2、见习单位需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见习岗位,且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能够确保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一)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同时鼓励见习单位用自有资金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数额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今年标准为1135/月)。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四)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人员留用率在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件复印件(两份),开户许可证(两份)。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附件1)(一式四份)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五、申报时间

202519日至2025228日(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628952 0475-8628476

地址: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131312室(就业创业股)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xls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doc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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