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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七轮林长制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7-01 16: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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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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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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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辽市委统一部署,2024325日至520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十巡察组对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9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发区党工委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通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开发区党工委通过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自治区等林长制相关文件精神等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并于222日召开了开发区党工委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党工委将通辽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5个问题,细化分解为9项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整改有成效。开发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整改落实。开发区党工委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定期上报整改台账。党工委主要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研究整改工作。纪检监察工委推动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建立整改监督机制,持续跟踪督办。对于马上能完成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在集中整改期能够完成的,坚决做到一次改彻底、改到位,严格标准,不留后患,持续发力推进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围绕通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细化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9个),制定整改措施32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5项。

(一)聚焦责任落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林长制工作的要求。

1)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一是已将林长制有关内容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6次集体学习,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上三级林长制有关文件进行学习。二是2024126日,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2024年开发区林长制业务综合培训,各镇街、村林长副林长参加,提升各级林长业务理论水平;2024年召开总林长会议1次,林业工作调度会议5次。三是已根据开发区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制定林长制工作要点、林长制考核制度,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1次,并对2023年林长制工作进行“回头看”,镇、街道已对照“回头看”结果进行整改。四是已制定开发区林长制五项制度,林长制办公室及有关镇街已将五项制度上墙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20241216日,召开开发区“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邀请科区检察院检察长参会,推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五是将林长制协同联动机制专项会议列入党工委会议,2024年第24次党工委会议同步召开部门协同工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开发区林长制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加强开发区林长履职尽责、推进具体工作有力。一是2024年已下发开发区三级林长职责清单,共签发3张林长令,分别为林长制工作要点、加强防火工作令等,压实各级林长工作责任。二是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督查形式将镇街生态修复、森林抚育、林草资源灾害防控等存在问题对镇街进行反馈,各镇街已完成整改并上报。三是各级林长严格履行巡林制度,开发区级林长巡林20,镇街级林长巡林150余次,村级林长常态化巡林;202535日,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到辽河镇、河西街道、滨河街道对林长制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专报。

3)加强镇、街道、村级林长责任。河西街道、滨河街道、电厂街道总林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各镇街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抓紧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林长制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各镇街级林长已完成对村级林长的提醒谈话。二是各镇街均已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推动各级林长严格履职。三是各镇街已制定林长制五项制度,并根据五项制度开展林长制工作。四是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已制定台账模版,区级台账由林长制办公室统一填报,镇街级台账定期上报至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进行备案。五是开发区已实现区、镇街、村三级公示牌全覆盖,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六是各镇街、村均已设立1名监督员,共48人,已全部上报至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推动落实生态保护监管责任。

4)推动国家督查森林违法图斑整改。一是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涉及开发区剩余的4个图斑地块现均已整改销号。二是加强对禁垦禁牧、林下种植等工作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加大对《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坚决打击乱开垦林地草原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并印发宣传单1000余份。

3.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5)加大力度监督监管欧投行贷款人工造林项目。一是林长制办公室联合镇街对项目地块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地块进行及时补植补造、清除林间杂草。二是2024年向欧投行贷款造林项目施工单位下发督办函,要求其对开发区项目地块加强抚育管理。三是农牧林业水务局联合涉及项目的辽河镇、河西街道及施工方、监理方,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报至市林草局。

6)实施管理美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是已确定8个村的美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监督、管护主体为辽河镇分管副镇长、各村支部书记,对项目建设进行后期管护并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辽河镇《项目实施方案》已加入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环节内容。三是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辽河镇已对8个村的美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全部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4.完善落实灾害防控措施。

7)压实监管野外用火责任。一是辽河镇、河西街道总林长已对有关村林长进行约谈,压实村级林长防火责任。二是各涉林村均已制定防火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村级林长常态化巡林,保证重要节点巡护和防火。三是林长制办公室已制定重点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在重要节点开展防火巡查、宣传,并对野外用火进行常态化监管。

8)压实防火责任。一是林长制办公室已按照要求制定开发区本级责任状,并逐级签订,明确防火工作职责。二是各涉林镇、街道已全部制定、完善防火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发布。三是20251月,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对辽河镇、河西街道开展防火、安全生产检查。四是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发放宣传单、宣传用品2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0余条,宣传旗100余面,深化防火意识。

(三)聚焦监管执法、打击整治违法行为(点人点事)

5.加强行政执法建设、执法监督。

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发区目前共有3个执法主体负责林草执法工作,已实现全域执法。开发区已于20248月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并由滨河执法大队承担辖区内林业和草原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各镇街综合执法队配合滨河执法大队开展部分林业执法工作;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办理部分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二是司法信访局已拟定开发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组织镇街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同时,因开发区非建制旗县,不具备组织执法证考试职能,将继续对接科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各镇街执法队工作人员办理执法证件。三是由林长制办公室联合滨河执法大队等人员到开发区公安分局集中学习,提升林草案件办理水平。四是开发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已建立案件台账,林长制办公室对林业违法案件定期调度办理进展,切实加强案件执行和处置。五是林长制办公室已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统筹林草执法资源,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等执法主体进行联合执法,办理林草领域有关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发区党工委将继续把抓好林长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建设形势持续稳定,勇担使命、久久为功,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屏障构筑得更加牢固

(二)强化责任落实。党工委主要领导担负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主动部署、亲自督办、带头落实,高标准高质量继续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针对制度上的漏洞、机制上的短板、管理上的粗放问题,在整改工作中不断推进改革举措,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加强林长制工作相关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推进形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监测监管及综合执法的工作合力。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专业人才统配使用、专业培训、互学互鉴等方式不断壮大干部队伍、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强化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定期调度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常态化、制度化分析研判本领域疑难问题,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5-8628580,电子信箱:273522813@qq.com

           中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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