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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15 10:01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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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83号)、《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通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通行审发〔2024〕1号)要求,进一步明晰开发区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依据通辽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发区管委会对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编制形成《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开发区管委会第10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重要性,严格履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