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28 15:28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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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八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执法
不准违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相关规定开展执法;不准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涉企执法中“小过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严格限制非必要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二、严禁涉企贪腐
不准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招标投标、结算账款等过程中索贿受贿、恶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准对招商引资企业搞摊派、要工程、吃回扣。
三、严禁司法不公
不准以“个案特殊性”为由规避类案检索义务,导致裁判尺度不统一;不准因地域差异、当事人身份、外部干预等非法律因素作出明显偏离类案裁判标准的判决或裁定;不准滥用自由裁量权,超地域、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
四、严禁违约失信
不准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不落实;不准政策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不准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或超出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
五、严禁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
不准在政务服务中违反首问负责、一件事一次办等规定;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准违反限时办结等规定,办事拖沓、久拖不办。
六、严禁违规审批
不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与验收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验收事项及延长审批与验收时间;不准对已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事项搞“体外循环”。
七、严禁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不准在银行放贷、政府招标中对民营企业差别对待;不准包庇纵容强揽工程、恶意阻工、强买强卖、滋扰闹事等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准默许、纵容、包庇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或影响范围内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严禁有诉不查
不准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控告无故不予受理;不准隐瞒问题线索,应移送而不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不准对投诉、举报、控告的市场主体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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