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19 09: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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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升级版”。年初,我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年四项重点任务,向社会作出了“畅通环评绿色通道、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监管无事不扰”等三项承诺,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三项承诺均得到有效落实。
一、实施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方面。一是推动实施了金煤化工1台15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二是开展了大气监测亭周边环境巡查工作,未发现环境影响问题;三是开展了秸杆禁烧排查工作,上级反馈实际产生火点4个,同比大幅减少;四是联合开展了大气监测亭周边4家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检查,能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五是推动了开发区滨河街道杜家一村、二村太阳能集热清洁供暖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二、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方面。一是推动了开发区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动态调整,切实为企业编制环评提供便利;二是推动了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A区首座66千伏变电站建设;三是全面落实“三线一单”刚性约束要求,严守“两高”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把牢产业的绿色空间和门槛。截止1-10月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个,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0个。
三、“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监管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通辽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涉企活动规定》,对涉企活动进行登记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二是依托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对5家在线监控企业实施24小时管控,同时完成了前三季度在线监控企业巡检工作,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三是配合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一般排污和重点排污单位前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四、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方面。截止1-10月份,一是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总天数305天,总有效监测天数288天,优良天数261天,优良天数比率为90.6%,同比上升5%;细颗粒物(PM2.5)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二是开展了水质提升攻坚专项行动,开发区城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保持一级A标准。三是严格危固废监督管理,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开发区13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已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无受污染耕地,无污染地块,无涉镉等重金属企业。
下一步,持续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继续以服务企业、改善环境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