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6-05 10:51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分享到:
| 附件1 | |||||||||||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 | 政策依据 | 执收单位 | 资金管理方式 | 制定权限 | 备注 | ||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20元/剂次 | 委托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时,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内发改价费字〔2020〕242号 | 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自然资源分局 | 土地闲置费 | 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 |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内政发〔2014〕46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内税发〔2021〕54号 | 盟市、旗县(市、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定,税务局征收。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
| 耕地开垦费 | Ⅱ类地区 通辽市:3.5万元/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纳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的两倍执行。 | 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全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29号) | 自然资源(规划)局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
| 建设管理局 | 污水处理费(居民) | 0.95元/吨 | 有自备水源并向市政管网排水的排水户 | 通发改价费字〔2014〕84号 | 公安部门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污水处理费(非居民) | 1.4元/吨 | 公安部门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污水处理费(特种行业) | 1.8元/吨 | 公安部门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水撼沙:沥青混凝土420元/m2,环保砖人行道300元/m2,石材人行道路面490元/m2,石材侧石260/米;未做水撼沙:沥青混凝土290元/m2,环保砖人行道110元/m2,石材人行道路面360元/m2,石材侧石260元/m2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 内发改费字[2016]323号文 | 盟市、旗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单位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一)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1700元/m2的收费标准缴纳防控地下易地建设费(二)新建九层以下或基础埋深不足三米民用建筑及居民住宅楼,按地面总建筑面积65元/m2的收费标准缴纳防空(三)普通地下室建设面积计入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 开发区主城区规划范围内,除工业生产厂房以及配套设施以外,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民用建筑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 | 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核定,税务局征收。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项省标 | |||||
| 幼儿园 | 幼儿园保教费 | 幼儿园每生每月210元 | 个人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内发改费字〔2014〕1700号、内发改价费字〔2021〕1170号、内发改价费函〔2022〕864号 | 学校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或财政专户 |
中项省标 | ||||
| 说明:本清单包含了通辽市有权征收的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国家、自治区层面直接征收的),备注栏中标注▲的为涉企收费项目。 | |||||||||||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