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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5-16 16:05

信息来源:

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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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16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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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确保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结结合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审核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预算评审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办预〔201521号)、《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财规〔2022975号)等法律和行政规定,结合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共计724条,分为1总则;2评审范围和内容;3评审程序和依据;4评审结论和应用;5各单位相关职责;6相关法律责任;7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计5条,主要是制定评审办法的依据和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概念以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内容共计2条,主要是评审的范围和评审内容。

评审的范围:

1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2上级补助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3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

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用50%及以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

6其他涉及民生保障和事业发展的需进行评审的建设项目。

评审的内容:

1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性审核;

2项目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3财政投资项目结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审核,包括竣工验收前,资金支付比例达到合同价款70%后形象进度审核,资金支付比例达到合同价款90%,不再进行形象进度审核,待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4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三章 评审的程序和依据共计4条,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评审的程序、工程项目评审的依据和评审项目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竣工结算需提供的资料)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无法受理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 评审结论的应用共计5条,主要内容强化评审的约束性和时效性,招标控制价评审时效为1年;评审报告可作为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安排、调整、批复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各单位相关职责共计4条,主要内容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评审中心在评审工作中履行相关职责;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在财政评审工作中履行的相关职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招投标及采购程序,按照“先财政审价,再招标采购”的原则进行。

第六章 相关法律责任共计2条,主要内容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共计2条,主要内容为本办法执行时间以及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