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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4-10 16: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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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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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解决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问题,进一步盘活存量,深入挖掘内部潜力,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作为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盘活利用对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和市场化配置程度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的不断提高,土地“批、供、用”在数量上产生了不平衡现象,严重制约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实施,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迫在眉睫。

二、编制依据

2022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51号)2022年8月9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37号)、2022年8月23日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经技党政综办字[2022]12号)、2023年10月17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通辽市中心城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2023-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60号)等有关通知的要求解决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突出问题,确保大起底消化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于202437日起草,于2024311日至325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开发区商务局、开发区文体和旅游局、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辽河镇、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开发区司法信访局、开发区教育局、经济发展局、经开实业公司等12个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202447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组织机构、工作要求个部分,一是明确了“大起底”行动的基本原则,即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分类施治、精准处置”的原则,有效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二是确定了2024-2025年两年内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7851亩,并将总体任务分解到每年,其中:批而未供土地5881亩,2024年消化3823亩,2025年消化2058亩;闲置土地1970亩,2024年全部完成。三是主要采取聚焦精准分析、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等措施。四是明确了开发区各部门职能职责、任务目标等,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各部门对接联动,实行按月调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解读机构: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读 人: 姜玉民

   务 :局  长

联系电话:0475—8628035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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