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11-10 18: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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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婴幼儿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2024年4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这无疑为我地区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需求提供了基本资金保障。2024年-2025年开发区将以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为契机,大力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普及,完善“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工作体系。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辽市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措施》、《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4〕45号)等文件内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围绕“体系建设、盘活资源、政策保障、服务示范、人才支撑、质量监管、数字赋能”七大行动,实施17个重点项目,构建市、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依托“石榴籽”托育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势开端,探索民族团结的托育品牌创新;建立多部门、多驱动、多层级、多形式“四多机制”,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形成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探索“通心园”体系的托育机制创新。发挥通辽“中国蒙医药之都”优势,将蒙医药特色融入托育服务,提升托育质量安全,探索医育融合的托育内容创新。继续大力推动普惠托育体系建设,着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本地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解读机构: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 读 人: 牛 博
职 务 : 疾病预防控制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 0475—862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