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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地产开发建设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24-06-24 10:53

信息来源: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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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24 10: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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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新渠道,探索工业地产开发建设新模式,同时作为自然资源部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产业用地政策执行中做到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平衡发展,深入推动节约集约用地,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更大的用地空间。

二、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有关通知的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主要包括工业地产开发及前置条件、开发企业资质要求、土地供应方式和条件、开发建设要求、首次登记流程、预售及合同备案和其它相关事项七个部分。一是工业地产开发指:房地产投资开发企业在工业园区内或其他地方获取工业土地项目,在项目中进行厂房、仓库等房地产项目以及配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营建,然后以租赁、转让或合资、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项目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及获取利润。二是工业地产开发的前置条件取得工业用地且开发建设指标应符合工业用地标准地相关要求。三是在企业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同步为其办理三证同发,即:市自然资源开发区分局为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为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同时,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工作。企业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设计指标及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四是工业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开发建设方向为标准厂房建设及商品工业厂房销售,在二次销售过程中确定工业厂房产权分割最小基本单元,入驻企业相关行业方向,具体可根据用地规划和园区产业布局确定。

解读机构:通辽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人:姜玉民

:局

联系电话:0475862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