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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5000895737525/2023-347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通经技政字〔2023〕50号
成文日期 2023-11-2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0895737525/2023-34716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通经技政字〔2023〕50号
成文日期 2023-11-22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3 10:43

信息来源: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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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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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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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职权法定、边界清晰、运行公开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通辽市权责清单的通知》(通行审发20235号)相关要求,开发区对各有关单位的行政权责事项依法进行梳理确认,编制开发区本级权责清单,经开发区2023年第13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发区本级权责清单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列入开发区本级权责清单编制范围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修改完善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接受公众监督。

二、开发区本级权责清单公布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规定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

    附件:

开发区2023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清单.rar